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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草坪地被保护处理标准重庆草坪地被保护处理标准 草坪地被保护处理标准分三级。施工查验时有必要到达二级以上。 1. 一级保护处理标准:(1)掩盖度达100%;(2)无杂草;(3)植物生长强健,色彩一致、正常,无枯黄、病虫叶;(4)修剪科学合理,生长季,草坪高度保持在3—5cm之间,地被类平整、无秃斑、起垄、洼陷等现象;(5)无病虫灾;(6)卫生规整,无杂物。 2.二级保护处理标准:(1)掩盖度达97%以上;(2)底子无杂草;(3)植物生长强健,色彩正常,底子无枯黄病虫叶;(4)修剪合理,生长季草坪高度保持在4—8cm之间,地被类较平整、底子无秃斑;(5)底子无病虫灾;(6)卫生较规整,无杂物。 3.三级保护处理标准:(1)掩盖度达94%以上;(2)无明显杂草;(3)植物生长底子强健,叶色底子正常,无明显黄叶、病虫叶;(4)修剪及时,生长季草坪高度保持在5—10cm之间,地被类底子规整、无明显秃斑现象;(5)可以及时操控病虫灾,无大面积病虫灾产生;(6)卫生较规整,无杂物 本文由重庆草坪整理 |